close

  宇豪很早就開始用閃著星星的眼睛看子軒。

  宇豪個性和子軒差很多,前期難以猜透子軒的心意,後期又被拒絕幾次,導致以他的角度來看,幾乎八集都在單戀的心情中度過。

 

  單戀,有曖昧不明的美麗,也常在求不得苦中煎熬,這兩者交互作用,有時會爆發出比相戀更大的能量。

  因為,單戀之所以叫單戀,就是少了另一個人的愛情養分補給。相戀之人只要負擔戀情熱度的二分之一,單戀之人卻必須完全燃燒自己,才能在未知結果或已知被拒的情況下,維持感情強度持續。

 

 

你不知情,但已徹底改變我的人生

  就算是經理要保護隊友吧,就算是個性好有正義感吧,帶舊傷的子軒,擋在宇豪前面就算了,被踢到痛得彎下身子竟然硬是不倒,還繼續擋在宇豪和攻擊的人之間。事後竟然還說會保密,還不拿這個提點交換條件。

  宇豪因此覺得:別鬧了,這樣,我不就真的欠你了?

  

貼近你的生活,爭取被看見的機會

  宇豪就這麼定下了全有或全無的二選一合約。選擇:全有。時間:從此以後。付出:一切。獲得:開始單戀的機會。

  人本來就會親近和自己興趣相同的人,如果那人在這個領域特別優秀,引發崇拜和愛情是很自然的事。所以,單戀之人,常常是從加入對方的社團、從事對方的興趣開始,慢慢接近對方。

 

我的夢想,就是完成你的夢想

  宇豪被子軒的告別跳發震撼。

  雖然還不太懂愛排球是怎麼一回事,但他知道,他不會讓子軒失望。

  或許有人比較幸運,和對方天生就合拍,單戀之人則是,盡力去跟上對方的節奏。學對方的動作,過同樣的生活,學對方的思路,想同樣的事情,想讓對方有天無意中發現:原來,你跟我很像?!

 

在你的人生裡,我是什麼地位?

  看到隊長和子軒在走廊上疑似打情罵俏,宇豪的情緒不是吃醋,而是失落——他很開心自己跟子軒越來越熟、在子軒生活中的份量越來越重,可是,還是不夠,還遠遠及不上子軒原本生命中的重要他人;雖然自己是被寄予厚望的未來主攻手,但那不是子軒一個人的願望,而是隊長和子軒共同的夢想。

  (隊長宣佈集訓活動時,手搭上去整個人掛在子軒身上,此時宇豪瞬間僵硬眼睛瞪大又要掩飾,那才是吃醋反應。)

 

想變強,證明我有能力愛你

  宇豪一邊吃隊長的醋,一邊竊喜因禍得福,成績差反而得到子軒的課後輔導,雖然不喜歡念書,但是教自己的是子軒耶。

  單戀之人總巴望著,在自己份量不夠重、對方的生活裡,添一句關於自己的閒聊、添一筆關於自己的印象。如果對方能送自己一句稱讚、一個微笑,那真是中大獎了。

  這會讓人做到平常做不到的事。比如說宇豪一直偷看子軒,一句數學都沒聽進去,但是單戀會讓他自己拼命唸書,數學竟然就及格了。

  比如說宇豪的生活已經被團體練習、個別訓練、學業、打工佔滿,竟然還生得出其他時間心力,偷學子軒不肯教他的跳發,練到一模一樣,在球場上告訴所有人:我是邱子軒的繼承者。

 

希望無限微弱,但我無比堅定

  宇豪上場前跟子軒說:「如果我得分,就考慮我昨天說的事。」

  子軒沒有反對。

  宇豪就把子軒當男友來捍衛。

  當雙胞胎嗆球隊、遠遠叫邱子軒,宇豪馬上走到他們面前:「你們兩個,幹麻叫他?」比賽開始後,對方發的球,直接衝上前拍落。

  包裹在戰友相挺的形式下,專屬於戀情未曝光、也不確定對方會否答應者的甜蜜幸福,將對方的僅僅是「沒有反對」,沒反對的僅僅是「考慮你說過的話」,所蘊含的可能性放到最大,懷著分明無限微弱而無比堅定的希望,就算只是錯覺,也感到能為對方做點什麼是很幸福的事。

 

就算你傷害我,我也不能違背本心

  子軒用自己的名義找宇豪出來,結果是倩如要告白,對此宇豪真的很生氣也很傷心,直接幫自己和子軒出櫃,在倩如面前再告白一次。

  每一句對子軒的形容,其實都在說:即使你這麼過份,我還是愛你,我記得的,全部都是美好的你。

  當宇豪到達體育館,看到子軒抱著膝蓋坐在那,完全沒想到子軒過份地拒絕了他,當下只有一個念頭:現在他需要我!

  對於自己的心情,只淡淡地說:我真的很難過,我又不是誰都好。

  只要自己的心情,對方能理解就好。只要子軒願意道歉,就一秒釋懷。

 

 

  因為子軒比較內斂,有的觀眾實在看不出他在想什麼,於是把他視為宇豪愛情的投射對象,眼光只跟緊宇豪,隨著宇豪的心情上下起伏。

  即使如此,這齣戲依然動人。

  因為,宇豪的單戀很有力量。就算沒能獲得另一個人的愛情養分補給,全靠他自己一個人燃燒,也光燦耀眼得像,子軒第一次扶他下巴時,從體育館靠近天花板的窗戶投下的,那柔焦了一切的金色陽光。

  因為,無論結果如何,都不能否定單戀之人經歷過的,那完整、無可替代的成長經驗。為了喜歡的人參加社團,引發新的興趣,獲得他的肯定,有了歸屬與榮譽感……那勇往直前的自己,就是青春最美的姿態。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mysteryA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