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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星期五 綁架案第二天

王振文(13歲)

 

  視力恢復前,氣味與觸覺先清晰起來。

  血、優點和消毒紗布,我以前跌傷膝蓋時聞過。

  綁匪有第二個人,可是那時候,血讓我什麼都看不見。

  頭好痛,但不再流血,傷口應該被縫過了吧。

  還有右手臂被針扎的地方麻麻的。

  哥,我沒有亂跑,我是想找到你送的禮物。

  餓了。有食物的味道。

  熱熱的,不舒服。好想沖涼。

  想上廁所。

  不要看我,不要這樣看我。

  為什麼,這個男人要讓我看到他的臉!

 

  「喔,醒啦。」

  「……我想上廁所。」

  振文強自壓抑頭上傷口、鎮靜劑及身體的燥熱造成的噁心不適感,及心中不斷湧起的厭惡與害怕,生理問題得先解決。

  男人先蒙住他的眼睛,再把他的手腳從椅子上解開。其實即使不蒙住眼睛,他也沒力氣反抗。男人把他帶到浴室,解開眼罩。他看到浴室沒有對外窗,那麼就連最後一個呼救或逃離的可能性都消失了,他不禁對這個潮濕密閉的空間感到抗拒。

  上完廁所,男人重新把他綁回椅子上,只綁身體和腳,手空出來,拿掉眼罩,又拿了一盤食物和一杯水過來,然後坐得離他遠遠的。

  「今天是幾月幾號?我什麼時候可以回去?」

  「七月七號星期六。如果明天你哥有按照指示交付,我們拿到錢,到時候再考慮你回去的事。」

  「他一個人,你們要他去哪?」

  「閉嘴吃飯。」

  「不要對他怎樣。」

  「你不吃我倒掉。」

  「我吃,我吃。」

  真的餓了也渴了。

  盤子上凌亂堆著滷味,餐具只有一支牙籤,大概怕給他筷子或叉子,萬一他拿起來攻擊人吧。看起來是他們自己吃的撥出來一部分:花椰菜、魚板、丸子、雞胗、粉肝、米血、芋粿……放冷了油膩膩的不好聞,也許因為頭暈吧,連清水喝起來都好像和平常不一樣。

  「很難吃嗎?」

  「怪怪的,不信你吃吃看。」

  「才不要,加料的。」

  振文驚得丟開手彷彿被花椰菜燙傷,撞得杯子砰地落到地上,地毯溼掉一大片。他反射性地舉起雙手護著頭部,擔心男人打他。好在對方瞄了地板一眼就走開了。

  走開去又拿了一杯水過來。

  「喝掉。」

  「不要。我不會亂動。」

  「不可能。喝掉。還是你想再多一道疤。」

  「拜託……」

  振文想把自己縮到最小,小到看不見。不要,不要再傷害我了。他胡亂想推開,卻只能微弱尖叫著,看自己的手被重新綁到扶手上。

  男人一手拿起杯子,一手叉住他的咽喉,力道之大令他張嘴欲嘔,趁著這個空檔就把水灌進來。他被迫吞下一口,就拼命別開頭和閉緊嘴巴,弄得杯子在他臉上撞來撞去,濺的鼻子臉頰下巴都是水。男人突然去抓振文頭上的傷口,「啊!」他痛得大叫,想大口吸氣,水又灌進來了,嗆得他慘咳不已,肺快炸裂。

 

  「太累了吧。振文,自己喝掉比較快。」

  女性的聲音。

  振文在疲軟的喘息中轉過頭去,看見的面孔嚇得他差點再次弄翻椅子。

  吳亞耘老師。

  「很矛盾哦?看你要選不吃不喝還是無法清醒。但是睡著對大家都比較好,畢竟要相處好幾天。」

  「老師你……到底……」

  「只有你的飲料不加珍波椰,在唯一那杯裡面下藥,就能保證你會喝到,根本不用我親手拿給你,雯婷或語萱不會放過任何跟你接觸的機會,我是沒想到昨天會有以前教過的學生出現啦,叫何小小拿給你也一樣。」

  「為什麼?」

  「我弟需要錢跑路。這我弟,吳緯誠。」吳亞耘看了弟弟一眼後說:「給了我這時候動手的理由,當然也是因為你再長大一點就不好控制了。」

  「……你怎麼可以這樣?」

  「因為是我弟啊。要是你有危險,張力勤也會幫你吧。」

  「跟他講這麼多幹麻,我有危險欸,」男人抱怨:「到底為什麼要我去丟有他血跡的東西,我被認出來怎麼辦?」

  「必須你去做,不能讓他們太快連結到學校的我。反正最後都會查出來,到時候你早就拿到錢跑路了,我和他也什麼都不會說了。」

  「你們想怎樣?」振文不想顯得更脆弱,但他真的害怕。什麼叫做我不會說,你們不怕我看到臉,還說我什麼都不會說,你們到底想,把我,怎樣?

  而他的害怕,被兩個大人盡收眼底。

  「沒那麼快公佈答案,自己先好好作答。」吳亞耘模仿著學校老師的口氣笑著說:「吃飽啦,把水喝掉,或再挨一針。」

  第三杯水端過來了,吳亞耘接過杯子,放到振文唇邊微微傾斜,讓水流進振文嘴裡。

  被自己相信的長輩背叛的怨恨和悲傷,使振文眼角泛出淚,克制著急促的呼吸,一點一點喝水,喝完狠狠咬著下唇壓抑哽咽,不甘地瞪視她,直到淚眼模糊地沉沒到黑暗中。

  

二〇二二年

陳家均(17歲,從二〇一八年返回)、王振文(17歲)

 

  綁架案第二天,對家均而言又是個矛盾的夜晚,既焦慮得難以入眠,又想立刻進入夢境見到振文。既擔心二〇一八年的振文的傷勢和恐懼,又緊張二〇二二年的振文,前一晚究竟有沒有平安度過,這次穿越回去,是否只能回到醫院見到昏迷的他?

  

  所以當睜開眼,看見球員們團練結束陸續換回制服走出去,振文一邊說著場地收好了一邊走進來時,家均兩三步上前抱住了他。

  振文被抱個滿懷很吃驚,瞬間就露出調皮的微笑:「要這麼閃嗎?」

  家均感覺到振文動作有些遲疑,但神情分明很開心,不像是排斥自己的樣子。

  「哪裡受傷了?我看。」

  振文完全不驚訝家均會問,依言坐到巧拼地墊上,脫下外套,捲起短袖的袖子,露出左手臂上的自殘痕跡。

  剛剛擁抱的時候碰到了傷口,難怪他驚喜卻疼痛閃躲。

  「不要問。」

  「……好吧。」家均拿來醫藥箱,蹲跪上巧拼地墊,查看振文的左手臂。

  美工刀的刀痕並不深,但割完沒有擦拭沒有處理,所以看上去雖已癒合但血痕斑斑。

  振文靜靜地看著家均看著自己手臂的神情。

  「想說什麼?」

  家均摟過他在額頭上親了一下。「回來就好。」

  我知道你盡了全力想留下,我不會逼你別逃開,我知道你需要釋放內心的疼痛,這不是自我傷害,是綁架案在傷害你和振武,我卻只能幫你擦藥。

  振文開始吐出連串的話:「我不是故意要這樣。振武問我我跟你的事,我跟他說我愛他可是我喜歡你,我不想再這樣活了,他……離開我的房間之前叫我把門鎖好,說只有這樣他才不會再傷害我。然後我就割自己。不要生氣。」

  「我沒有生氣。很痛吧。」

  其實我很高興今天看到你是在社辦,不是在醫院,你還能對我說這些,而不是昏迷不醒。

  振文緊緊靠在家均懷裡,沒有哭,但家均輕輕用手去摸他的臉。

  「你昨天答應我,不管振武和我怎樣,都不說我們什麼。」

  「我保證。」

  「我們約好讓時間解決,想做什麼就做。他怕我消失,所以他才會,寧可我永遠是個廢物也要寵我,為了留住我什麼都嘗試……包括,我想要愛情,就他的理解,就是行為上強烈的佔有慾。他碰我,留痕跡,是在嘗試用我想要的方式愛我。我覺得他那根本不是,但是我也只能這樣刺激他,因為我想要。很扭曲吧我們兩個。」

  在二〇一八年過了幾天,家均已經理解,振武永遠無法回應振文要的愛情。振武深愛振文,但創傷埋得太深,每分每秒恐懼振文從眼前消失,耗盡了振武的能量,使他沒有餘力戀愛,連自己的感情是不是愛情,都無暇思及顧及。

  「綁架害的,你想依賴他,他怕你消失,不是誰的錯。」

  「其實我不記得發生什麼了。他記得可是他不講,爸媽也不講。」

  「你不記得事情,但記得恐懼。他全都記得,更慘。」

  「我沒想到你真的會懂。」

  「不懂就聽你說啊,聽完就懂了。」

  振文失笑:「你好單純。」

  家均豪不思索地說:「就單純喜歡你啊。」

  「……我今天想去你家。」

  「那你自己跟振武說,不要讓他擔心。」

  「好。然後,家均,」

  「怎樣?」

  「去你家之前,我一次說完。你真的能接受,我再去。」

  「我真的能接受。」

  「我還沒說耶。」

  「雖然你愛振武,但你也喜歡我,你想放下他,想更喜歡我。我都知道,也都接受。」

  「你真的……」

  「我說了,無論怎樣我都喜歡你,一直喜歡你。你相信我。」

  振文靜了幾秒,靜得家均能看見他眼中的變化,很柔和,又很堅定。

  「……好,我相信你。」

  身體突然往家均這邊擠過來,差點把家均撞倒在巧拼上,一雙手攀上來。家均正想吻他,卻被躲開了。

  「偏不親,去你家再說。」

 

  可惡,清晨很安靜,怎麼就醒了,還沒從社辦把振文帶回家欸。

  家均從地鋪坐起身,看到床上的振武眼睛睜得大大的看著天花板。

  「你有睡嗎?」

  「斷斷續續吧。」

  「振文會沒事的。」

  「謝謝。」

 

 

二〇二六年

莉琪(21歲,從二〇一八年返回)、振武(22歲)

 

  莉琪真的很不想回到這一天。

  前往二〇一八年,白天苦惱綁架已經很累,為什麼連晚上做夢也不放過我,要逼我再次面對二〇二六年的此時此刻呢。

  漸收的天光,沒開燈的房間,熟悉的陌生人。

 

  「振武,只是分手而已。」

  「對不起。」

  「不要說那三個字。」

  「好。」

  「答應我,今天留下來過夜。」

  「別鬧了。」

  「為了振文平安。」

  「什麼?」

  「今天晚上,家均會問振文,想不想一起住,振文會答應,還會第一次告訴家均,他愛他。」

  「你到底在說什麼?」

  「我怎麼知道的不重要,我確定你受不了,而且絕對沒辦法掩飾,一旦振文知道,他也會受不了。所以,今天不要回家,不要見到他。」

 

  我知道今天晚上你回家後,會問振文一個沒有問完的問題:「如果我比他更早確定對你的感覺……」

  於是振文知道了,原來你這麼多年不曾釋懷,你再次挖陷了,他在荊棘中闢出的另外一條路。然後你再跟他說一句致命的話:「你要幸福。我不希望,我一輩子創傷,只換來你一輩子創傷。」

  這就是為什麼我去找小小學姐幫我,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前往你的二〇一八年。

 

  振武說:「我不能待在這,我才剛剛跟你分手。」

 

  十三歲時留下左額疤痕,十七歲時留下頸上疤痕,這次振文不想留下疤痕。

  家均到的時候,沒看到收好的行李,只見到振文昏迷在一室瓦斯氣味中,去了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的世界。後來雖然醒了,卻永遠也不算完全清醒。

  振武完全封閉了自己。家均陪振文復健,別人說什麼他一個字也聽不見。所以我只好去二〇二二年振文劃破頸子那晚找家均說明,再跟他一起去二〇一八年。

  比起那無法挽回的一切,今晚在你我之間發生的痛苦與難堪,又算得了什麼。

 

  莉琪的雙眼直直看進振武內心:「振武,只待一個晚上,明天再跟我分開吧。以後除非志弘聚餐,也不會再見面了。」

 

  振武再扭曲,仍無法違拗這樣一個女孩。

  他扭曲是自己的事,莉琪卻完全為了他而扭曲,還比他更執著。

  誰也不去提,一定會發生的,在嘗試交往的這三個月,已經發生了許多次的。

  從共處一室開始,漸漸的躺在同一張床上聊天。

  兩個孤單的人,在寂寞的時刻,向近在咫尺的軀體伸手,從撫摸漸漸交纏,以暫時忘掉心碎。

  振武為不在場的振文心碎,而莉琪為在場的振武心碎。

  不,莉琪對自己說,其實振武也不在場。

  在場的只是一個殘廢靈魂,被恐懼剝奪了愛的機會,尚未好好愛過便已蒼老,在她沒機會參與的人生裡,確定了當下的缺席。

  她心疼他,所以獻上自己的溫暖。

  她心疼自己,所以渴求對方暫時停留。

  至少一起度過一夜吧。

  那就擁抱吧,貼得夠緊,緊到難以呼吸,就看不見疏離冷冽的眼神了。

  那就微笑吧,哭有什麼用呢,淚水只有流在深愛的人臉上,被深愛的人撫摸,才是熱的。

  暫時的溫暖很快就會冷卻,但願明天早上是好天氣,有陽光驅散慾望消散後的寂涼。

 

 

  有光線照在我臉上,是二〇一八年七月八號星期天的陽光。

  莉琪想:等我準備好了,我就張開眼睛。三、二、一。

  陪振武等綁匪聯繫。

  把痛苦還給夢境。

  把平行世界的記憶留給自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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