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年底,對公投結果灰心失望。我知道會輸,本來覺得專法也算某種成度的支持,但護家盟在公投後第一時間開始宣傳,連專法都不要給,我覺得根本趕盡殺絕。

因此去年底辦婚禮時,聽聞的都是些嚴重歧視的草案,不敢奢望也不敢相信,會有政院版專法通過的這一天。

辦婚禮很辛苦,我知道有些人會因此吵架到分手,慶幸我沒有遇到,就只是過程確實很累很折騰人而已。但辦完後心裡很踏實,還進而對婚禮有興趣,跑去上相關課程,夢想著有天能成為同志婚禮的企劃主持人。

法案過後看到許多相關業者宣傳優惠,朋友們都說,我應該趁機再拍一次婚紗照,我是很想啊,但是身材卻不允許啊嗚嗚嗚嗚。

什麼時候,撼動原有價值觀的事,變成了如此日常呢?能有這樣瑣碎的討論、日常的心情,就是社會進步的證明,就是幸福啊。雖然有許多問題是在法律訂定後在才開始,但至少是站在合法的立足點上努力。

大雨之後真的出現了彩虹。我想再對伴侶說一次,婚禮那天的誓言:  


年紀大了才結婚,缺點是,胖得沒有辦法穿下旗袍。優點是,和你一起變成矮胖的哈比人。用魔戒甘道夫的話來說就是,哈比人,花一個月就能了解,但一百年後仍然讓人驚奇。
你,就是我生命中,最美好的意外。
我們不在同一個城市,所以我不曾參與你的童年。
十七歲,第一次見到你,在與J一起採訪老師的樓梯間,我們擦身而過,就這樣,我錯過了你的青年。
二十七歲,重新遇見你,在J的引薦下,我成了與你一起工作的夥伴,於是,我趕上了你的壯年。
我們相同的愛,相同的性別,讓我從此走上不同的道路。
現在,我三十七歲了。我不再年輕、纖細、漂亮,但我知道,自己在你眼中,變得更加成熟、豐腴、可愛。
謝謝你,陪我經歷工作被霸凌、跟家人出櫃、腫瘤開刀、脊椎受傷;謝謝你,在我因為壓力太大而掉頭髮的時候,告訴我,你覺得我很美;謝謝你,在公投結果令我崩潰的時候,明明處境相同,卻如此平靜和堅強。
未來的每一個十年,我都希望,自己像愛上你之後的每一天一樣,無論黑夜、破曉、陰雨、豔陽,無論歡笑、憤怒、喜悅、悲傷,無論是嚴寒的隆冬,或是炙熱的初夏,我都思念著你,不斷向前走。
我很榮幸,能和你手牽手,度過我們的中年和晚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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